4.1 - 安全带、气囊、安全座椅
安全带
佩戴安全带可以使您在碰撞中幸存下来的几率增加一倍,避免严重受伤的几率增加两倍以上。
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律,驾驶员和所有前排乘客都必须系安全带。运送任何未满 18 岁人员的驾驶员必须确保乘客无论坐在车辆的哪个位置,都已正确佩戴安全带、增高垫或儿童安全座椅。
请务必将您的腰带系在您的膝盖下方和大腿上。将您的肩带系在您的肩膀上并穿过您的胸部。切勿将您的肩带系在您的背后或腋下。您的肩带和腰带应系紧。孕妇如果将安全带尽可能低地系在骨盆上,会安全得多。
例外情况:如果由于驾驶员或乘客的身体或医疗状况,使用安全带不合理,经许可的医生可以豁免安全带要求。获得豁免的人员必须携带医生签署的书面声明,其中注明获得豁免的人员以及豁免的理由。
安全气囊
安全气囊在与安全带配合使用时,可为驾驶员和乘客在正面碰撞中向前移动时提供缓冲。通过提供缓冲,安全气囊可防止头部、颈部和胸部撞到转向柱或仪表板,并减少撞击力。
如果您的车辆配备安全气囊:
- 务必系好安全带,并让车内所有乘客系好安全带。
- 向后移动您的座椅,使您与方向盘的距离至少为十英寸。
- 如果您的方向盘可调节,请向下倾斜。这样可以将安全气囊指向您的胸部,而不是您的头部和颈部。
- 12 岁及以下的儿童在后排系安全带更安全。
儿童安全座椅
将儿童固定在正确安装的儿童安全座椅中,可以显著降低死亡或受伤的可能性。
所有未满八岁的儿童在乘坐 1968 年 1 月 1 日后生产的车辆时,都必须正确固定在儿童安全座椅或增高垫中。儿童应从出生到 2 岁面向后方乘坐,或只要安全座椅制造商允许的时间。如果车辆没有后排座椅,只有在车辆没有配备乘客侧安全气囊或乘客侧安全气囊已关闭的情况下,才能将面向后方的儿童座椅放在前排乘客座椅上。儿童应面向前方坐在儿童安全座椅或增高垫中,直到至少 8 岁,或直到他们可以正确佩戴安全带。
不使用增高垫的标准:
- 腰带紧贴大腿上部
- 肩带紧贴肩膀和胸部
- 足够高,可以坐直不弯腰
- 膝盖可以自然弯曲在车辆座椅边缘
- 可以完全靠在车辆座椅靠背上
- 可以双脚平放在地板上
- 可以一直保持这种坐姿
如果由于儿童的体重、身体状况或其他医疗原因,使用儿童约束装置不合理,经许可的医生可以豁免儿童约束法。负责运送此儿童的人员必须携带医生签署的书面声明,其中注明儿童身份并说明豁免理由。
驾驶员负责确保儿童得到适当的固定。如果您因违反儿童约束法而被定罪,您将被罚款 50 美元。第二次或随后的违法行为可能意味着 500 美元的罚款。
与儿童旅行时:
- 在后排座椅中央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是最安全的地方。
- 弗吉尼亚州的各个地方都会举行多次儿童安全座椅检查。参加其中一项检查以确保您的儿童安全座椅已正确安装。
- 切勿将儿童抱在膝上。在碰撞中,儿童可能会被压在您身体和仪表板或座椅靠背之间。
- 在开车前,确保所有车门已牢固关闭并锁好。如果您的汽车配备儿童安全锁,请将其打开。不要让儿童玩弄门把手或锁。如果您必须开门,请将车辆驶离道路并完全停下来。
- 切勿让儿童坐在掀背车、旅行车或厢式货车的行李区。
- 当儿童坐在后排座椅时,切勿将掀背车打开。
- 在皮卡车的货床上运送未满 16 岁的儿童是非法的,即使配备了露营车外壳。